近日,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及两起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共计4012.248637万元,引发市场关注。
据公告显示,两起案件均已立案,目前等待开庭审理。在案件一中,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江苏普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为1754.550237万元。普亚公司诉称,2021年1月14日其与深圳浩能及案外有关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多方协议,普亚公司已通过深圳尚水公司向深圳浩能付款1754.550237万元,但深圳浩能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此外,普亚公司还与深圳尚水公司、东莞诚智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并付款360万元,东莞诚智公司至今未发货。普亚公司请求判令解除相关合同关系,深圳浩能返还设备款1754.550237万元,东莞诚智公司返还设备款360万元,并由两被告共同承担诉讼费用。
而在案件二中,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湖南领湃锂能有限公司和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2257.6984万元。深圳浩能称,2022年5月30日与被告一签订《双层高速涂布机承揽合同》,合同总价款3700万元,其依约交付设备且验收合格,但被告仅支付2220万元,剩余1480万元未支付。经协商,原告承担30016元损失后,应收款项为1476.9984万元。经多次催讨,被告一拖延支付,已构成严重违约。根据合同约定,被告一需支付违约金,被告二作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应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浩能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货款1476.9984万元、违约金780.7万元(暂计,2025年7月9日后以3700万元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公告披露日,科恒股份已对湖南领湃锂能有限公司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95.40万元。由于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此外,针对案件一,深圳浩能曾于2022年5月就江苏普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支付货款一事提起仲裁,2023年7月6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江苏普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需向深圳浩能支付已到期的货款810.925629万元以及违约金和律师费等,对尚未届满的货款支付主张暂不予支持。案件一与该商事仲裁涉及的设备为同一批设备。
科恒股份表示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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